负责人躲债无音讯 法院长途促和解
2017-09-21 15:31 来源:未知
作者: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吕贺龙
9月1日,西平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和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我院已向申请人张某兑现石子款26万元。
2015年6月份,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修建西平县XX路X标段工程。9月份,被执行人项目负责人王某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约定由申请人张某为被告工程供应石子。2017年7月份,双方结算后,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石子款23万余元,并由项目负责人王某经手向申请人出具了欠条。随后申请人多次寻找王某催要货款,王某均避而不见。张某起诉后,西平县法院判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限期给付申请人张某剩余石子款23万余元。
案件到了我院执行局,有两个问题摆在法官面前:一边是被执行人单位在郑州市,路途较远,困难较多;一边是申请人多年的货款得不到兑现,造成债务缠身,无法偿还,举步维艰。对此,执行局法官别无选择,顶着炎热,长途驱车,几次前往郑州,向被执行人单位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有关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谈话。经过耐心细致巧妙地做工作,使被执行人同意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